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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393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21
发文机关大堡头联校 主题词
标题大堡头小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2-2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我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构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指挥组

组长:任娜(校长)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副组长:韩素静(副校长)

职责:协助组长工作。

2.协调联络组

组长:裴程浩

组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及时报警,请求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及社会

力量的支援;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及受伤师生、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善后处置工作。

3.抢救抢险组:

组长:王玉琦

组员:张昊天、各班班主任、保安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组织师生撤离,组织学校力量抢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抢救工作。

4.秩序维护组:

组长:郭梦瑶

组员:高斯凡、李敏、保安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保护贵重物品,负责现场安抚,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5.宣传组

组长:关效瑜

组员:崔瑶瑶、宋柯霖

6.后勤保障组

组长:郭慧娟

组员:丁武红、程雪敏

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等。

7.机动应急组

组长:郭秀

组员:各科教师

职责: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应准备。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师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传染病疫情安全事故等。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县教育局、县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四、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疏散、抢救伤员,一边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报告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1)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疏散信号。

(2)用音响设备或手提式喇叭现场指挥疏散。

(3)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后勤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岗位指挥学生按最方便、安全、快捷的顺序及时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田径场或其它较大型的空旷地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疏散出校门。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全体教师要切实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教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如灭火器等),尽可能将初始火灾扑灭,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当火灾不能控制或发生重大险情时,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及时撤离火场。

4.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事故现场的驾驶员、教师应先行组织抢救伤员,指挥学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同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求助,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或直接报县教育局、县政府。

2.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同时报警,请求援助,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

3.及时做好家长的告之、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

4.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发现集体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各种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政府、卫生和公安部门报告。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

4.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调查,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公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预防踩踏事故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种现象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学生在经过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负责本区域的安全值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发生事故后,目击者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反映,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迅速拨打电话报警并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援助。报告应该包括以下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五)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1.学校经认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倒塌,遭遇特大风灾、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县教育局或向相关部门求救。

3.迅速组织对受伤师生的抢救,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县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3.及时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七)传染病疫情安全事故

1.学校一旦有传染病疫情发生,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卫生部门。

2.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学生,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就诊检查。患传染病的教师应立即隔离治疗。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治愈后,凭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才能返校。

3.学校要在医疗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按规范要求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对全体师生做好防治知识宣传及安全防范。

4.配合县教育局、卫生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治、调查工作。

(八)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按有关规定专柜存放,固定两人双锁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并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欲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在驱赶无效时,应立即通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学校,必要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2.学校内遇有不法人员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制服不法侵害人员,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延缓、减少不法侵害后果的发生。

3.及时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治。

五、报警电话

报警:110

交通事故:122

火警:119

急救:120

当地派出所:0355-8430940

县教育局:0355-8322355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0355-8327972

六、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