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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299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0 |
发文机关:长子县大堡头中心幼儿园 | 主题词: |
标题:大堡头镇大堡头中心幼儿园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2-20 |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1.幼儿园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2.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3.一学期无安全责任事故,教职工增发一学期安全奖50元。
4.凡年度内出现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取消安全奖,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优,尤其是由于体罚所造成的事故更应严厉追究。
5.事故责任人视事故性质与事故大小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辞职。
大堡头镇大堡头中心幼儿园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