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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955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06
发文机关长子县常张乡常张寄小 主题词
标题听评课的管理规定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2-0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听评课是检查、总结、优化课堂教学的有效手段,是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好方式。特规定如下:

一、对听评课的要求

1.听评课包括听评公开课和平时的随时听课。教师要尽可能的全部参加听课以及课后评课的全过程。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2.一个月内平均每周听评课次数不少于2次,听评课以本学科为主,也可跨学科。 

3.听评课重听更重评。要依据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认真进行评课,听课者要与授课者真诚的交流研讨,客观的进行总结,找出优点,更要找出不足,以不断改进提高课堂教学。只听不评的课,不算有效次数。

4.听评课要按要求认真作听评课记录,项目要齐全,记录要全面、具体、重点突出,书写要工整。

二、对听评课的检查

1.教研主任检查汇总学校的听评课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教研主任每学段普查一次全校的听评课情况,记录汇总。

三、听评课检查标准

优秀:听评课的次数符合要求,听评课记录不缺项,记录具体,积极参加评课,“总评”一项总结全面客观,书写工整,无错别字。

合格:听评课的次数符合要求,听评课记录不缺项,记录比较具体,参加评课,“总评”一项比较全面,书写比较工整,无错别字。

不合格:听评课的次数少于要求,听评课记录有个别缺项,记录不够具体,“总评”一项内容空泛,书写比较潦草,有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