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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96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3-17
发文机关慈林镇联校 主题词
标题慈林镇联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5-03-1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制,提高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精准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傲好家店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C2018)]16号),参考《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相关要求;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成立以校长资助工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学校学生资助领导机构,负责学校资助工作开展。

慈林镇联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组织机构

组  长:常忠明

副组长:王惠丽  王志德

成  员:李  波  李   璠  宋彦峰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类资助要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等四类学生不漏一人,其中建档立卡已脱贫的,按照相关要求,脱贫

不脱资助政策,努力实现精准资助。同时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受助名单,报县教科局审批每学期各项资助。

四、学校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资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范围及标准,学生资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五、学校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及时归档。档案材料包括:

(一)、学校对资助工作的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图片等)。

(二)、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学生资助申请表、学生或监护人个人书面申请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上级按资助资金的文件。

(五)、凭证、账页的复印件。

(六)、发放签字花名表。

(七)、发放凭证,其中通过银行卡发放的提供支付资助资金的银行回单(需银行盖章)。

(八)、公示照片(近景、远景、围观)。

(九)、学校困难认定小组评选过程的会议纪要。

(十)、公示资料。公示的内容、格式要规范,应有学校公章、监督机构及举报电话,不应有银行卡号、联系电话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及易引起电子诈骗等安全隐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