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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321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0 |
发文机关:长子县草坊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草坊学校学生评先树优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2-20 |
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制定我校评优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评优内容
特优学生、全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优条件
(一)特优学生
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修订)》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学习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期末成绩需达到优秀(各学科成绩都为A)。
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成绩突出。
(二)全优学生
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修订)》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学习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选修课程较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期末成绩需达到优秀(各学科成绩均为A),不与特优生重复。
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成绩突出。
(三)优秀班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小学生守则(修订)》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2.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期末成绩需达到优秀(各科成绩均为A),积极参加各类实践和志愿活动,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3.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班队活动,具有突出领导组织事迹。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办法
1.根据学生一学期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由学生及班主任共同建立符合参评的学生名单。
2.班级学生民主评选,班委会讨论评议。
3.班主任及各科老师意见。
4.班主任集中上报学校审查、核定。
5."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少先队组织本班全体学生进行评选。
6."优秀学生干部"的报批人数为每班3人,其他根据评选条件人数不限。
草坊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