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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908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4 |
发文机关:长子县职业技术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职业技术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2-04 |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六、学生校外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班主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县教育局与人民政府。
九、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长子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