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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907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3-13
发文机关长子县职业技术学校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职业技术学校助学金发放申请、程序管理办法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5-03-1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一)经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残疾学生)。

(二)按照学生孤儿、单亲家庭、本人残疾、家长残疾(父母双残疾优先)、家庭困难顺序排队。

(三)资助比例为15%

二、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一)填写《长子县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资助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及户口所在地单位(村委会)证明认定。

三、资助标准

中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生生活费用的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实施程序

(一)申请

1.将《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使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包括什么条件的学生能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带证明材料交给学校。

(二)评审

1.学校对申请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

2.学校将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报《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于规定的日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对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进行审核、汇总;

(四)发放

1.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并按时足额将资助直接打到学生卡里。

2.学校不得以实物或者各种服务方式去抵顶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