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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54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5 |
发文机关:长子漳源幼儿园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漳源幼儿园2022-2023学年贫困幼儿受助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2-25 |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教科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实施全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长子县漳源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精准扶贫户幼儿、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四、申请及评审
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所在幼儿园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低保证、孤儿证明或残疾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于10月17日-10月19日向所在幼儿园提交所需资料,提交时需出示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五、贫困幼儿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张淑霞
成员:李娇娇 杨晓飞 李晓云 王丽 候 蕾
教师代表 各班班主任 家委会成员
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坚持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幼儿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幼儿的实际情况。
(三)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也要尊重和保护幼儿隐私。
(四)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幼儿及家长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申请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幼儿及家长个人意愿。
要加强对幼儿家长的诚信教育:要求监护人如实客观提供其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及时取消其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长子县漳源幼儿园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