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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652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7 |
发文机关:长子县熨台幼儿园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熨台幼儿园贫困资助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5-03-17 |
为切实保障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教【2012】124号)精神以及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财教【2012】114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熨台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由李彩兰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韩璐杰同志为具体负责人,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一)贫困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彩兰(园长)
副组长:韩璐杰(副园长)
成 员:李冰点 陈矇 各班班主任
(二)贫困儿童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韩璐杰(副园长)
成 员:李冰点 陈矇 王蓓蓓 李婷婷 苏瑶瑶
二、资助对象
(一)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军属中困难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或精准扶贫户幼儿。
(二)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三)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及残疾幼儿。
(四)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
四、办理程序
(一)资助申请
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户口本等相关印证材料及复印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三)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上报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
五、资金拨付
收到学生资助中心拨付的专款后,在一周内将资助发放给贫困家庭。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公示,经上级审核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二)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三)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四)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核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