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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47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3-07
发文机关长子县第一中学校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第一中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5-03-0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三、资金来源: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6: 4比例分担。

四、申请资助的条件

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工作程序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二)、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学校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助学金有关文件和县教育局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有关事宜。

(2)各班班主任将国家助学金政策传达给全体学生,学生以班级申报。班级要成立评审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学生资助的公平公正。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班主任要对受助学生进行入户调查,真正了解贫困生的家庭情况,确保不拉下每一个需要资助的学生。

(3)学校统一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再次核查,最后由分管校长签字、盖章。

(4)在校内将受助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六、领导机构

组  长:崔精占(校  长)

副组长:赵慧军(副校长)

柴秀立(副校长)

张峰伟(副校长)

和黎明(副校长)

组  员:各班班主任

长子县第一中学校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