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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446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3-07
发文机关长子第三中学校 主题词
标题长子第三中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5-03-0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加强学校财务监管,落实学校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校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1.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后,再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出组长。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5名(组长1名,成员4名)。

组长:杨东方

成员:薛海军   闫海波      

2.民主理财小组在校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3.审核学校有关账目及收支情况,并在财务支出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组长签字。

4.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学习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认真做好对财务的监督工作。

5.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核查工作,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6.民主理财小组要严格执行制度,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长子县第三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