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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446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07 |
发文机关:长子第三中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第三中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5-03-07 |
为加强学校财务监管,落实学校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校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1.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后,再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出组长。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5名(组长1名,成员4名)。
组长:杨东方
成员:薛海军 徐 帆 闫海波 张 宁
2.民主理财小组在校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3.审核学校有关账目及收支情况,并在财务支出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组长签字。
4.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学习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认真做好对财务的监督工作。
5.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核查工作,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6.民主理财小组要严格执行制度,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长子县第三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