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1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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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子县被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民族建筑环境与居住文化专业委员会授予“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荣誉称号,这是我县继“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文明县城”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长子县紧紧围绕长治市“1+6”上党城镇群建设,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三规引领”和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六位一体”的要求,努力把长子县打造成为最适合创业发展、人居养老、生态良好、充满活力、娱乐休闲的现代文明特色县城。一是紧紧围绕现代文明特色县城的标准,加紧编制完成大县城规划,逐步扩张县城规模,进一步增强县城承载能力;二是投资23亿元,重点推进了城东新区开发、长子东湖等5大城建精品工程;三是投入绿化资金达3亿元,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17%提升至20%,县城绿化率由原来的15%提升至50%;四是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连续两年都保持在365天,成为全市全省乃至整个华北地区空气质量最好的县城。
国家专家评审组认为,长子县重视历史文化传承,重视居住区的建设与自然生态的结合,以“做精、做美、做活、惠民”的思路运营城市,打造人居创业环境,体现了“宜居宜业”主题,符合“宜居宜业”评审体系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