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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问答库

 时间:2024-01-16 17:53       大    中    小      来源: 长子县教育局

一、今年招生有哪些原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进清廉教育建设,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出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方案。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统筹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一个不少”入学,积极接纳特殊儿童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具有接受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坚持就近免试原则。严格执行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招收学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笔试、面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测试、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严格招生条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过程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五)坚持集团化办学优先原则。鼓励各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率先实行的学校,在招生政策上予以倾斜。

二、一年级招生年龄有无限制?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继续执行往年的年龄限制,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学生(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三、城内学校招生有无变化?

今年义教阶段城内学校招生采取多校划片招生方法,但凡城内户籍学生可自由选择城内学校报名上学。

非城内户籍学生包括城内购房人员子女、进城务工子女、经商人员子女等,通过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及学生志愿进行摇号派位,对没摇上号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入学。

四、非城内户籍学生申请城内就读需要哪些条件?

1.城内购房人员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父亲(或母亲)姓名的城内购房凭证以及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任三项不同季度的缴费凭证。

2.签订有规范劳动合同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父亲(或母亲)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父亲(或母亲)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3.城内经商人员(持有营业执照)子女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父亲(或母亲)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书、店铺门面照片等。

4.2023年1月1日后变更为城内社区户籍的学生申请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园籍卡、父母购房或工作单位凭证等。

五、民办学校有无变化?

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学生自愿报名。如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摇号录取,未被录取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公告要报教育局学教股审核备案,严禁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公告。

六、如何落实阳光招生?

今年招生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原则,城内各学校剩余学位公开,摇号过程公开,录取学生全部公开,并且接受人大、政协、纪检、媒体及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学位安排情况于8月25日在政务大厅及学校门口统一公布。

七、如何关注特殊群体学生?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学工作,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等入学,确保优待对象入学政策落到实处。